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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HAPPY NEW YEAR 2021🎆🎊🎈🎉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會訊:公務僱員總公會第七屆常委會選舉
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會訊:2020年周年大會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2020年9月8日 星期二
工會回應署方信函_有關填寫職安健實地進行樹木工作前記錄表格問題
各位樹木組AAII同事/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助理職系人員總工會會員:
就有關填寫職安健實地進行樹木工作前記錄表格問題,助理署長(康樂事務)3 於2020年7月31日向各個工會及樹隊同事發出一封公開信,就署方給同事的公開信,本會閱後對內容存有疑問,故此本會再去信署方了解清楚,詳情請參閱附件"本會回應署方之信函內容"。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助理署長(康樂事務)3
廖偉城先生
廖助理署長:
就署方於2020年7月31日給同事的公開信及兩份附件,閱後存有疑問,特致函請教以釋疑慮。
1. 根據助理署長公開信的第二段,發展局參考了其他海外國的相關樹藝工作指引及良好作業守則後,制訂了現行的「樹藝工作的職業安全及 健康指引」。外國也有路邊的修樹工作,請問當局是參考了那一個國家的指引?他們有沒有相應的封路申請措施?
2. 公開信第四段第七行,刪去不適用的項目,正是舊版本第8項工作/交通管制安排,署方不用員工填寫,就是不用理會交通管制安排?根據路政署《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所有道路工程包括樹木工作均需要向有關當局正式申請,包括警察交通部、運輸署及路政署。省略不填便代表封路申請不用理會,不用處理交通管制安排?
3. 公開信第五段提及,樹隊34隊己有18隊使用「記錄表」,請問署方是肯定他們每次在工作前,有否向當局合法申請封路去確立自己是職業安全?
4. 公開信第六段第九、十及十一行提及竭誠地填寫「記錄表」出現不能預見的情況,如工業意外引致法律訴訟,不但毋須擔心負上法律負任……,為保障前線員工安心填寫,署方可否在「記錄表」上備註加上這句「員工竭誠地填寫「記錄表」出現不能預見的情況,如工業意外引致法律訴訟,毋須擔心負上法律負任」?
5. 公開信第七段提及臨時交通安排,各樹隊陸續試用範本申請封路,請問舉例來說,那一隊有成功申請的例子,確確實實給各樹隊人員去作典範。其次,申請封路文件煩複及費用不菲,文件不是康樂助理員的入職學歷程度所應付;申請批款職級亦不是康樂助理員所負責。
6. 公開信第九段,部門積極籌辦「臨時交通安排及相關服務」長期合約。長期而言,部門應爭取樹隊領有特許證照,可以合法地臨時封路修樹,不但增加工作效率彈性,更令員工工作安心。
7. 公開信第十段及第十一段,提及工作人員包括樹木工作監督及樹木工人資歷須符合發展局的指引才可擔任,但署方安排人事調動,為何沒有相關資歷的人員也調入來樹隊?亦不是揀選已有資歷的人員擔任?言下之意,沒有資歷的主管,一開始便沒有填寫表格的責任擔憂;沒有資歷的工人,要帶隊主管竭誠地不用該工人去擔任樹木工作?
署方對樹木工作人員資歷有相應要求,擔任樹隊工作卻比其他工種的要求為高,入職前既沒有提及這些資歷資格,部門應該爭取增加樹隊人員的增薪點或辛勞專業津貼,才是吸納人員樂於擔任樹木工作。
在此祝願廖助理署長政通人和、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靜候賜覆
卓玉華
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助理職系人員總工會 主席
2020年6月3日 星期三
工會致署方信函_有關填寫職安健實地進行樹木工作前記錄表格問題
就有關填寫職安健實地進行樹木工作前記錄表格問題,本會的主席及3名執委代表曾於 23.1.2020 被署方邀請,與助理署長廖偉城先生及 CLM(PA) 蔣大偉先生提出意見及討論,當中我們提及了填表人對表格上的顧慮。
本年5月18日的簡介會,署方只邀請樹木組的經理及一級康樂助理員出席,反而忽略了真正帶隊的填表者(二級康樂助理員)及比較資深經驗的高級康樂助理員,署方還斷章取義地假設所有同事也沒有問題。署方發出的「Line to take」文件中也註明了: 「如果樹木工作監督錯誤填寫職安健實地進行樹木工作前記錄表(Annex A),或填寫時有遺漏,則樹木工作監督亦要為其疏忽負上責任」。
大部分前線同事對工作上的刑責仍未釐清及擔憂,故此在現階段未願意填表,有很多會員向本會反映他們就因為這樣而被上司個別召見會面遂一問話,會面當中也感覺到有施壓成份。有見及此,本會已於6月2日去信署方,信函內容請參考下圖: (Pls click photo below)
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
會員福利資訊 - 2020年端午糉劵
一年一度的端午節又到了,本會預祝大家端午節快樂! 本會乃勞聯屬會,故此會員在此佳節均可享有勞聯端午糉劵會員價優惠,詳情請參閱下面價目。如有興趣購買,可於6月19日或之前,攜帶會員証直接到以下勞聯中心(銷售點)自行購買。
(請各位直接Click入下面圖片以便清晰查看內容)
2020年2月6日 星期四
有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場地員工於疫症期間工作安排問題
李雪汶
香港特區政府康樂助理職系人員總工會秘書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
劉明光先生(太平紳士)
劉署長:
本兩會 就疫情問題致函署長閣下,希望能釐清本部門前線同事在關鍵時刻的上班安排事宜。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本港的確診個案也不斷增加。基於有潛伏期,政府在控制疫情方面有一定的難度。未來14日是關鍵時刻,本兩會 認為公務員理應支持及盡量配合政府的抗疫措施,安排員工留在家中工作14天,以減低社區互相感染的機會,齊心抗疫是首要。加上政府內部的口罩供應也不足,部門在未能提供充足防護裝備給員工的情況下,應該盡量避免員工互相接觸。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有不同類型的場地,本兩會 接獲不同範疇的會員反映,部分場地仍需要全體或大部分前線同事冒險上班,但那些設施其實已經關閉,既非緊急,也非必要性質。例如體育館,康樂助理同事就是被要求回塲地當值致電給租場人士。其實部門已經透過傳媒通知租用者,為何還要同事回辦事處打電話?
另外,本兩會 發現每區的做法也不統一,管理層發出指引不清晰,甚至有些管理層不敢落實指示決定,表現得不負責任。為何本部門出現不同區有不同安排的情況?令下屬無所適從及擔憂,工作如何暢順?其實公務員事務局已經發出清楚指示,『除非要提供緊急服務嘅工種,否則一概應該留在家中工作及候召,以避免感染及社區爆發。』敢問署長閣下,如何理解緊急及必要服務?
本兩會 收到多位會員同事反映/查詢,同事心感不安。例如樹木管理方面,何謂樹木緊急個案/事故?本署所有樹隊是否已被介定為緊急服務單位?另外,部門指示信息萬變,下午3 點給予的指示,到了晚上8時又截然不同,朝令夕改,令人難以適從。我試舉一真實例子,有一總區樹隊,在2020年1月28日決定,因應配合特區政府施政,以減低社區互相感染的機會,除非確實有緊急事部,否則應留在家中工作及候召;但又在2020年1月29日不停通過社交媒體,問有什麼同事上了班、什麼同事沒上班,儼如摘名,增添同事精神壓力,不少同事感到受另類方法逼使他們冒險上班。又在2020年2月2日下午決定,AAII以下的同事均應留在家中工作及候召,AAI以上同事則輪流上班;但到了晚上8時,又要求樹隊前線同事,每星期輪流兩至三天工作。其次,樹隊同事會困在狹窄的同一車輛上作緊密接觸,隨時會因有一隱形患者而導致社區感染爆發。另外口罩缺乏,亦是員工擔憂問題之一。
在公園方面,公園雖然開放,但只提供有限度服務,本兩會 認為,公園園藝只要有人淋水、有清潔工人清洗廁所及公園、有護衛站崗及每個公園應根據編制人數,公平及彈性安排員工上班時間以提供必須服務,以作為指派工作便可以。康文署18區中有部分 major park已實施員工輪流返中更一更過(0900-1730)的安排。但有一些公園同屬一個總區卻不能實施這個措施,仍然安排 AA同事返早夜兩更,假若該公園有同事因返工受到病毒感染,該區的管理層確實難辭其咎。
本兩會 認為部門必須釐清有關準則,並清晰發出相關的緊急工作指引。在資源配套方面,部門有什麼安排,懇請署長閣下能關注及理解前線同事的期盼與焦慮,以回應同事的素求。
最後,本兩會 極希望部門要清楚及理解特區政府,為何要緊守這14天的嚴控抗疫期及一起對抗疫情。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訊息緊密、息息相關,連大陸各省各市也各自封閉、香港也關閉很多關口,就算是2003年SARS的疫情,香港也沒有停工停課停關口,特顯了這次疫情傳播性是如何的嚴重。故此,希望署長慎重考慮,在沒必要的情況下,最好讓同事留家工作及候召,避免互相感染。始終,工作及投訴永遠做不完,但一次意外,足以致命。但願部門上下一心,一起協助打勝這場傳染力極強的肺炎病毒。
在此順道祝願署長及閣下的團隊,身體健康、政通人和、工作順利。
靜候賜覆!
卓玉華
2020年1月24日 星期五
2020年1月10日 星期五
會員資訊 - 2019-2024年度新一屆執委會成員及會內職位
致各會員:
本會於2019年12月6日順利完成會慶晚宴及會員大會,除了通過修改會章之外,還選出2019-2024年度本會新一屆20位理事。本會於2020年1月8日會議中進行投票,以執委秘密互選方式,決定每人的會內職位,投票後確實崗位如下:
崗位
|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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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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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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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內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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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毓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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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外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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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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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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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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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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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重威
|
副秘書
|
廖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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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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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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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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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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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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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福生
|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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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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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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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裕龍
|
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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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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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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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雄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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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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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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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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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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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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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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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兆輝
|
會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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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滿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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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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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江
|
資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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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明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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